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保障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有效运行,确保我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依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切实抓好我院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身体健康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我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尹振宇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义权和政治部主任谭伟明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综合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审管办、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庭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邝雪平担任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李任成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1.政治部负责统筹本院干警请休假、出行动向、自我隔离期的审批或备案,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人员管理措施。
2.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文件精神和本院领导决策的上传下达,会同审管办(研究室)做好疫情信息、卫生防护普及知识的收集和宣传工作。
3.机关服务中心负责防控物资采购和发放,会同各人民法庭做好机关大院和法庭的安保、检查、消毒清洁等工作,做好对物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4.立案庭和相关业务庭室负责受理和审理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勒索诈骗、盗窃防控物资等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抓好维稳工作。
5.审管办(研究室)做好疫情信息、卫生防护普及知识的收集和宣传工作,负责本院卫生防控工作的信息和动态的报送、宣传工作。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
(一)本院干警防护举措
1.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防控责任要求和防疫知识,推送相应信息给本院干警,引导干警关注权威发布,以科学态度认识疫情、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干警要主动学习防疫科普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按照科学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发现疫情要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
3.落实报告报备制度。
干警应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有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及时向政治部报告,一律不可带病上班或出游。
干警曾有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密切接触史情形的,应及时向政治部报告。干警或同住家属近期如有计划前往疫区的,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和政治部报备,无非去不可的理由的应暂停前往。
凡需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干警,应及时向政治部报告,解除医学观察后报政治部同意方可返回岗位。各部门要配合做好持续跟踪工作,如有情况随时上报。
(二) 公共区域和办公场所检查消毒制度
加强安检室、立案信访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羁押室等对外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加强办公区域、公车以及电梯按键、楼道扶手等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
(三)集体活动风险防控
近期一般不举办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举办集体活动,承办部门必须做好风险预判和卫生防控应急预案,报政治部审批后方可举办。
四、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强度大,各部门、各位干警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严明纪律、恪尽职守,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身体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