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工作提示
更新时间:2020-05-12 已浏览:2454 文章来源:原创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院近期开庭等事项提示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我院(包括辖下人民法庭,下同)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正月初九)的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需申请改期的,请向我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原安排2月3日后一段时期内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请联系我院案件承办人员申请延期。
三、我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四、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小程序“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网络或邮递方式办理。拟近期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
五、按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的规定,请到我院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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