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执行案件集中立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3-26 已浏览:453 文章来源:原创
为优化立案流程,全面提升执行立案工作规范化水平,自2025年4月1日开始,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辖区首次执行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立案,立案工作由院本部负责办理,各派出法庭不再办理首次执行案件立案工作。
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网上立案的,“申请立案地点”选择“院本部”。
现场立案的,请前往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本部立案大厅办理。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本部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联系电话:89889293。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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