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庭为工伤者追回10万赔偿款
2024年12月10日 南方工报7版
记者 王艳 通讯员 卢秀文 乐芳琴 简仲威
http://epaper.grzx.com.cn/html/2024-12/10/content_16_30177.htm
“在我因工伤赔偿陷入困境的时候,是沙田法庭的工作人员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与力量!”日前,曾在东莞工作的张先生特意从重庆老家给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以下简称“沙田法庭”)寄来了感谢信,并委托代理人送来致谢锦旗,感谢沙田法庭为其追回10万多元工伤待遇等赔偿款。
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
劳动者工伤赔偿一波三折
事情还得追溯到3年前。2021年6月,张先生在公司上班时被机器压伤手指,住了半个月院。张先生认为其受伤属于工伤,但公司却突然否认双方劳动关系,且因公司没有给张先生缴纳社会保险,张先生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张先生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了张先生的请求。2021年12月,人社部门认定张先生的受伤事故属于工伤。2022年1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先生为伤残十级。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同时,对人社部门提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
沙田法庭受理了张先生与公司之间关于劳动关系确认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另一边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诉讼,因需要以张先生与公司之间确立的是何种用工关系作为审理依据,该行政诉讼中止。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民事诉讼案件成为审理的关键。
沙田法庭卢秀文法官审判团队承办此案,通过认真审查案件,研判案情和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判决认为,张先生工作期间需听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并接受刷卡考勤、穿着工服等管理、约束,并由公司支付报酬,双方之间符合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法律特征,故确认张先生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款项赔付再生变
强制执行保障一分不少
在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生效后,张先生的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事宜得到了有效推进。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恢复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并在2023年2月作出行政判决,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该行政诉讼案件二审也于2023年7月终结,终审维持原判。
不料,就在上述官司进行期间,公司的唯一股东王某竟给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张先生不得已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各项补偿及工伤待遇赔偿等,王某承担连带责任。2023年10月,劳动仲裁裁决由王某支付张先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款合计103030元。
然而,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股东王某并没有主动履行,而是以各种理由要求延迟付款或者“打折”支付。
从张先生发生工伤到上述赔付的裁决结果作出,公司仅支付张先生700多元的生活费,张先生的生活和家庭为此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无奈之下,张先生再次来到沙田法庭,申请对王某进行强制执行,法庭迅即安排立案。震慑于强制执行的威力,王某很快交齐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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