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封即转账!东莞法院高效调解货款纠纷
2024年6月28日 南方工报 7版
记者 王艳 通讯员 黄彩华 骆葳
http://epaper.grzx.com.cn/html/2024-06/28/content_16_26548.htm
两家公司就货款支付金额谈妥了,原告急着早点拿到钱,但又担心被告的银行账户解除查封后可能转移财产,怎么办?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处理一宗货款纠纷,带着双方当事人来到银行,现场办理被告银行账户的解除查封手续,并监督和见证被告马上办理转账手续。原告当场收到全部款项,对法院的高效处理感谢不已。几天后,原告向审判团队送来了一面致谢锦旗。
今年5月,东莞市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胶公司”)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东莞市长安镇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利息、税金及其他损失合计66万多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很快,法院就依法足额冻结了该电子有限公司在某银行账户的66万多元存款。
在经办法官谢申文的多次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谈妥了调解金额。但对于如何付款,双方当事人却起了争执。
电子公司称,其有钱的银行账户已被法院足额查封,其他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也没有其他资金可以周转,希望塑胶公司向法院先申请解除查封后再付款。塑胶公司则担心一旦解封,对方将款项马上转移挪作他用,不肯答应。但塑胶公司目前急需用钱,也希望此事能尽快解决。
得知双方的难处后,谢申文找来了双方有关负责人员。经商谈,谢申文决定次日就到银行办理解封手续,并现场见证被告电子公司的付款过程。双方当事人都欣然同意,马上签订了调解协议。塑胶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解封申请。
当晚,谢申文审判团队加班制作解封的有关法律文书,并联系财产保全组协助次日的解封事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次日早上9点半,谢申文和书记员袁宇晴带上解封的有关法律文书,负责财产保全工作的干警黄宏隆佩戴执法记录仪,与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某银行办理解封事宜。
上午约11时,案涉账户解封。在谢申文的全程见证下,电子公司工作人员马上办理了转账手续。1分钟后,塑胶公司的账户上就收到款项。
“法院太高效了!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塑胶公司有关负责人当场对谢申文等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深深感谢。
日前,塑胶公司专程派人到长安法庭,向谢申文审判团队送上一面锦旗,上书“为民服务效率高,热情公正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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