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972刑更6号刘双华受理监外执行公示
更新时间:2022-05-06 已浏览:93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受理监外执行公示
(2022)粤1972刑更6号
罪犯刘双华,女,1987年6月2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邵东市人,中专文化,无业,住邵东市。公民身份号码:430521198706******。因涉嫌犯介绍卖淫罪于2021年7月19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8月18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11月29日被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2年1月7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罪犯刘双华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22 年5月6日,罪犯刘双华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于2022年5月6日予以立案,并将进行审查。
现将上述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对罪犯刘双华的暂予监外执行有异议情况的,请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
二Ο二二年五月六日
联系人:雷姣姣、邹艳芬
电话:0769-89889947、0769-89889946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人民法庭转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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