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调解员居家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更新时间:2022-03-23 已浏览:1761 文章来源:原创
日前,我院特邀调解组织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中心(简称东莞市交调中心)的调解员居家办公期间,线上成功调解一宗交通事故纠纷,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2021年10月11日,邓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途经东莞市虎门某路段时,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彭某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事故,交警认定彭某负主要责任,邓某负次要责任。
因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后邓某诉至我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多项损失共6000多元。
我院收到上述起诉材料后,将案件委派东莞市交调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此时,正逢东莞疫情防控需要,东莞市交调中心的调解员居家办案。调解员初步了解双方情况和纠纷原因后,用微信交流、电话沟通以及线上调解平台等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和说法析理,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庭外和解协议。原告向我院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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