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二院打造“5+X”模式推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走深走实
2020年以来,东莞第二法院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明晰职责分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2021年上半年总收案33693件,结案率65.34%,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发改率2.40%,比2020年同期下降0.51%;长期未结案件数89宗,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存案最少,比去年同期191宗减少了102宗,没有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2021年6月30日,该院诉讼服务平台质效指标体系得分在全市排名第一,在全省排名第十三。
一是覆盖权力运行流程,聚焦放权监督统一。根据最高法院已搭建的改革框架和已完成的顶层设计,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具体的改革方案,构建以法官权责清单、“四类案件”监督、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类案检索等五项制度为核心,以院领导办案、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文书和案例评选等多项配套措施为保障的“5+X”新型审判权运行体系,实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的有机统一。
二是注重权责科学明晰,突出专业高效导向。以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为基础,明确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8类审判人员共111项权责;以“四类案件”监督管理为抓手,督促院庭长有效开展审判监督管理,构建内外联动的审判权监督制约体系;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为核心,为合议庭、独任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意见,体现审委会的监督、指导职能;以类案及关联案检索为保障,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提高案件讨论效率。2021年上半年,全院共将49宗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范围;专业领域法官会议共召开12次会议、讨论议题29个;部门专业法官会议共召开40次会议,讨论议题60个,实现了重点案件全覆盖、疑难复杂案件全覆盖、新型案件全覆盖。
三是强化监管配套举措,形成示范激励引导。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审判监督管理改革。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要求院庭长每年承办一定数量和一定难度的案件,牵头承担调研任务;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坚持日常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每季度举办优秀文书和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开展专项培训,给法官提供指导和借鉴。2021年上半年,院庭长承办案件的结案数5430件,占全院结案数的24.67%。共进行了2次优秀文书和典型案例评选,评选出20份优秀文书及10篇优秀案例。
四是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畅通经验成果转化。指定专人收集统计“四类案件”监督、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类案检索等相关数据,全面了解各项机制的运行情况,确保有序推进;定期对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研讨的问题进行整理,将具有法律适用指导价值的内容形成典型案例或裁判思路指引,编入《审判管理动态》中公布。法官对“四类案件”基本上已形成主动上报的意识,相关业务庭长及主管院长监督跟进及时有效,指导运作协调,目前已审结的案件中,未出现一宗因监管空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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