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第17期:诉调对接工作信息专刊(三)我院实现与辖区主要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诉调对接合作全覆盖
工 作 简 报
第17期
诉调对接工作信息专刊(三)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研究室编 2019年4月2日
我院实现与辖区主要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
诉调对接合作全覆盖
在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中,我院主动联络行业协会和调解组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完善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
目前,我院已基本完成与辖区六镇主要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签订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协议的工作。与我院签订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协议的单位有: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东莞市长安平安建设促进会、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沙田分会和长安分会、东莞市虎门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东莞市厚街镇皮革鞋业协会、东莞市大岭山商会、东莞市大岭山家具协会、东莞市毛纺织行业协会、东莞市长安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东莞市五金机械模具行业协会、东莞市长安镇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合作单位覆盖我院所管辖六镇的主要代表性行业,能为我院在处理涉及这些行业的纠纷时提供丰富的行业知识和调解力量。
建立合作关系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将成为东莞第二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派、委托或邀请协助调解,同时推荐本组织中适合从事调解工作的调解员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与各行业协会、特邀调解组织的合作,能够促进信息互联共享,合作单位可以向法院提供专业的行业知识,供法院审判和调解时作参考;法院也能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适时向合作单位提出司法建议;采用调解方式解决问题,能够减少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时间和精力,实现息诉事了和多方共赢的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做好对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的工作指导,开展各领域、各类别的调解技能培训,逐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各项机制,充分发挥好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调解员积极作用。同时,我院也将联合社会各界,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诉调对接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更多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主动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司法确认模式,促进调解成果当场固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共同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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