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东莞时报:虎门人民法庭借力特邀调解员 化解三宗租赁纠纷
更新时间:2020-01-15 已浏览:1659 文章来源:原创
虎门人民法庭借力特邀调解员 化解三宗租赁纠纷
2019年7月11日东莞时报
东莞时报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黄彩华 马思聪 来源:东莞时间网
东莞时报讯 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通过借力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三宗租赁合同系列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的好评。7月10日,上述三宗案件撤回起诉。
2017年6月22日,虎门镇某建材购销部与某单位签订三份租赁合同,约定由购销部向该单位承租三块土地共2816平方米。2018年4月25日,某单位向购销部发函,通知按照政府文件要求,上述土地需要清场,将于2018年5月15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购销部清空离场。购销部不得不终止经营。2019年5月,购销部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某单位,提起三宗诉讼,分别要求解除上述三宗租赁合同,对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共计56320元,并支付保证金利息2697元及违约金67584元。
2019年6月19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并邀请虎门镇党委政法办综合组组长钮丽娟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
某单位到庭代表表示,该单位是按政府文件指示及合同约定执行,并无违规,不同意支付违约金。购销部则称,该单位在落实政府清理场地指示时没有给其合理时间,导致工人难以安置,要求对方赔付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邀调解员给双方详细分析了其分歧意见的利弊,为双方整理了调解方向。经过两次艰难调解后,购销部同意某单位退还租赁保证金56320元,放弃其他诉讼请求。7月10日,购销部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述三宗案件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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