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登东莞第二法院工作报道《一次特殊的“家访”》
编者按
2024年11月19日,《人民法院报》7版刊登了我院谭立法官承办的案件报道《一次特殊的“家访”》。九旬大爷担忧祖屋会被晚辈拆了重建,法官上门“家访”调解,儿孙承诺不动祖屋,案件撤诉,一家人重归和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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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特殊的“家访”
2024年11月19日 人民法院报 第7版
黄彩华 雷瑟琴
https://rmfyb.chinacourt.org/content/202411/19/article_953636_1390684809_5755416.html
九旬大爷状告两个儿子,要求撤销祖屋的赠与,到底有何隐情?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人民法庭的法官为此上门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家访”。
东莞市大岭山镇某村的陈大爷今年97岁了。20年前,他和当时在世的老伴办了公证手续,将村里的祖宅赠给两个儿子。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后,陈大爷仍住在祖宅中,安享晚年。老伴过世后,一直是两个儿子聘请保姆,悉心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
2022年,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陈大爷的孙子为改善居住条件,开始着手翻修祖宅旁的另一住宅。陈大爷担心自己居住的祖宅也会被拆,多次表示不可翻修祖宅,并拒绝入住孙子为其安排的新房。眼看旁边的住宅拆了重建,陈大爷始终未能放下担忧。
2024年5月,陈大爷委托了律师,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两个儿子,要求撤销此前的赠与祖宅行为,将祖宅复归其所有。陈大爷说,他不愿意搬离祖宅,日夜担忧祖宅被拆。
办理此案的法官谭立接到案件后,仔细查看了案件资料,认为公证赠与合同本身并无问题,且陈大爷的生活起居均是其两个儿子在出钱出力照顾,双方可能存在误会,对簿公堂不利于家庭矛盾化解。在通过代理律师了解到陈大爷的身体健康情况后,为避免老人舟车劳顿,谭立当即决定上门“家访”。
于是,谭立约了陈大爷的两个儿子及其孙子,一起来到陈大爷居住的祖宅。这祖宅是一处不起眼的小旧楼,陈大爷正在里面卧床休养。就在祖宅前面,另一处住宅楼正在翻新。在看望躺在床上的陈大爷后,谭立与其儿孙们拉起了家常。
陈大爷的孙子说,他确实想过翻修祖宅,翻修工程也通过了合法报建审批。他指着祖宅旁边的一栋小洋楼说,本来之前请爷爷搬去这小洋楼,这里的采光和通风更好。但爷爷只住了一段时间,说“住不惯”,就搬回了祖宅。
陈大爷则表示,祖宅绝不可拆,希望两个儿子承诺在其百年归老前绝不会拆房翻修。陈大爷的儿孙们均当场表示,从未想过违背老人意愿强行翻修,愿意出具书面承诺书,以便让老人安心。
随后,陈大爷的两个儿子按照老人的意愿,当面签下了承诺书。陈大爷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安心住,好好保重身体!”结束家访前,谭立再三叮嘱陈大爷。躺在床上的陈大爷,眼里透着宽慰。坐在床边的儿孙们,也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一家人重归和谐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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