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岗位上晕倒向公司索赔 法院调解助其快速获赔
2024年1月16日 南方工报 7版
记者 王艳 通讯员 黄彩华 龚楚涛
http://epaper.grzx.com.cn/html/2024-01/16/content_16_22883.htm
“感谢法官!帮我们家解决了大问题!”日前,东莞李女士的丈夫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胡运科法官打来致谢电话,并向法院寄来锦旗表示感谢。此前,李女士在公司病倒,家庭极为困难。法院减免胡女士的诉讼费,促成该公司与李女士达成调解并尽快支付赔偿款。
女工岗位上晕倒索赔
40多岁的李女士于2016年入职东莞一家公司。2022年5月25日深夜,李女士的丈夫见其迟迟没有回家,遂联系其公司。公司寻找后发现李女士因突发疾病晕倒在工作岗位。随后,李女士被送医院住院治疗。公司为其垫付了住院期间的部分医疗费用。
出院后,李女士申请工伤认定。东莞市人社局以李某的病情不符合工伤和视为工伤情形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经多日商议,李女士与公司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2月,李女士因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该公司索赔。李女士认为,自己加班过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自己发病。公司则认为,李女士患病是自身原因,且李女士系自愿加班,公司已尽到必要的救治义务,不同意再支付款项。
经调解,职工成功获赔
承办法官胡运科接到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并尽快排期开庭。同时,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先后对李女士的身体残疾、精神残疾、医疗期及护理期等情况分别作鉴定。经鉴定,李女士构成伤残。
因治病支出负担沉重,家里还有两个年幼孩子,李女士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希望法院早点帮忙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李女士家人多次向法院打来求助电话。李女士还向法院申请免交部分诉讼费用。
考虑到诉讼时间较长,为了尽快解决李女士的困境,胡运科决定尽量促成双方调解,先是通过电话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后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组织双方线上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0月,最后一次鉴定结果出来了。有了鉴定结果作为依据,胡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2023年11月,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胡运科向双方释明有关法律规定及分析案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促成该公司与李女士签订分两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2023年12月底,该公司按上述协议,向李女士支付了最后一期款项。收到全部款项后,李女士的丈夫特地向法院邮寄了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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