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沙田镇共建全国首个小区纠纷诉源治理中心初见成效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是城市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要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的讲话精神,2022年12月15日,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我院联合沙田镇在我院沙田人民法庭创建了全国首个专为处理小区纠纷而设的“幸福港湾”诉源治理中心。成立以来,该中心积极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努力探索小区纠纷治理的东莞版“枫桥经验”,已初见成效。日前,《人民法院报》以近整版、《东莞日报》以整版报道了该中心的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主动谋划,适应小区纠纷时代变化的司法需求。近年,涉小区诉讼呈现数量上升、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主要跟三个因素有关:第一,城市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东莞城市化和商品房市场快速发展,现代小区成为越来越多人安家乐业的首选。目前,沙田镇有住宅小区26个,常住人口约4万人,非户籍人口超过一半。第二,矛盾纠纷的类型发生了巨大变化,从传统的熟人社会纠纷逐渐迈向陌生人社会纠纷。第三,纠纷的解决途径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村落(社区)常会请当地干部、德高望重的老人或其他中间人协调,而现代小区基本不存在上述“和事佬”,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更倾向于找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新社会组织,或找政府部门投诉和诉诸法院。为适应上述小区纠纷的时代变化,尽早更好地化解,我院与沙田镇共建“幸福港湾”诉源治理中心,作为积极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径和打造东莞本土“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
二是强化府院合力,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发挥法庭专业特长和政府职能部门作用。以中心作为枢纽和桥梁,集合法庭与镇司法、综治、公安、房管、住建、城管、人社、妇联、工商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覆盖矛盾纠纷的处置对接渠道,贯通预防、疏导、调解、审判、回访等多元解纷环节,建起法庭、职能部门、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居民及外部调解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全链条诉源治理架构,打造“早”“快”“多”“专”解纷机制,让小区纠纷源头解决、就地化解。不局限于物业服务纠纷,还包括邻里纠纷、侵权纠纷、家事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沙田法庭与中心其他成员单位建立常态沟通协调机制,互通情况,联合开展活动,对纠纷提前介入。从成立至2023年上半年,沙田法庭与镇司法分局、房管所、当地社区座谈研讨6次,梳理小区治理堵点、难点20余条,归纳治理建议10余条,单独或联合普法活动4次,走访小区10余次。法庭受理小区系列纠纷6批,加上其他零星个案,涉业主650多户。经法庭指导和协调,多数纠纷由物业公司与业主自行化解,最终到法庭办理立案手续并需开庭审理的仅48宗。
三是共治自治结合,加强小区内外解纷机制。提升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将小区纠纷按类型划分编辑知识管理手册,以迅速和全面提升办案人员、调解员和其他培训对象的法律水平。加强办案的示范性,通过典型案例处理争取做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促进联动工作的制度化,将有价值的联合座谈意见形成备忘录,有必要的上升为制度性文件。整合外部解纷资源,与政府职能部门、社区、社会调解组织完善协同网络,积极利用外部多元解纷资源。深入调研宣传,采取现场走访、普法讲座、开庭旁听、微信普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的法律意识。助推小区自治水平,做好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居民的普法引导工作,帮助小区培育矛盾纠纷化解的自治力量和组织,增强自我处理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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