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972刑更13号黄凤玲受理监外执行公示
更新时间:2022-05-17 已浏览:81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受理监外执行公示
(2022)粤1972刑更13号
罪犯黄凤玲,女,1984年8月27日出生,汉族,广东省高州市人,初中文化,无业,住高州市。公民身份号码:4409811984******。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20年9月9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次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11月27日被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1年1月21日被逮捕。2021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1日被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罪犯黄凤玲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 年4月28日,罪犯黄凤玲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于2022年5月17日予以立案,并将进行审查。
现将上述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对罪犯黄凤玲的暂予监外执行有异议情况的,请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李年富、邹艳芬
电话:0769-89889940、0769-89889946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人民法庭转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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