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法庭促成跨省赔偿调解 当事人无须奔波
更新时间:2021-07-12 已浏览:2586 文章来源:原创
【东莞市第二人民沙田法庭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司法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成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在处理一宗跨省赔偿纠纷中,耐心沟通,终于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无须舟车劳顿跨省奔波开庭。
2020年3月,男子苏某在东莞市沙田镇为雇主梁某提供劳务作业时不幸死亡。2020年4月,梁某与苏某亲属经协商,签订了一份《意外伤亡赔偿协议书》,约定由梁某分期向苏某亲属支付赔偿金共120万元了结此事,并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一旦发生纠纷,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梁某按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赔偿款10万元后,于2020年4月24日因其他事宜被公安机关拘捕,此后未再向苏某亲属支付任何赔偿款项。
2021年1月,苏某亲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梁某,要求梁某支付死亡赔偿款110万元、违约赔偿金36万元、律师费1.5万元以及案件受理费。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经了解,梁某正在广西某监狱服刑。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案情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可以考虑促成和解,同时也可以节省社会资源,提高办案效率,避免苏某亲属一方前往广西监狱开庭的奔波之苦。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多次与苏某亲属的代理人沟通,耐心分析利弊,并发函给广西监狱与梁某进行沟通。
日前,就在原定开庭时间的前夕,法庭终于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方案。苏某亲属一方无需长途跋涉前往广西开庭,对沙田法庭便捷高效的司法作风表示点赞。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