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 i东莞:土地持有方欲“腾笼换鸟”,“笼中鸟”索要720万
土地持有方欲“腾笼换鸟”,“笼中鸟”索要720万,调解员成功促成和平分手
2019年8月28日 i东莞 王子玺 尹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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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0日,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接到了一宗棘手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出租土地的家具公司想提前结束合同,引入更好的项目。但因此前双方已有结怨,租用土地的物流公司提出了要720万元的补偿的要求。家具公司认为物流公司“趁火打劫”,物流公司则认为家具公司“过河拆桥”,双方争执进一步加深,闹上法庭。
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颇为棘手,不论判决结果如何,都不符合双方利益。所幸,大岭山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团队工作室的调解员及时出手,最终在8月27日双方促成和解,让当事人双方达成利益最大化。
▲调解现场
家具公司欲终止租赁合同引入好项目
2013年10月,某河物流公司与某特家具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书》,由某河物流公司租用某特家具公司名下的约2万平米的土地,用于物流公司经营,租期为15年,双方约定,某河物流公司若延迟1月以上交租,某特家具公司可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某河物流公司租用土地后,虽然时有延迟交租的情况,但一直都未违反1个月的约定期限,一直到2017年底,双方都未因此发生争执。不过,进入2018年后,某特家具公司的态度变了,认为某河物流公司属于违约,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某河物流公司不服拒绝了某特家具公司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执。
司法判决无法达成双方预期利益
2018年4月,某特家具公司以违约为由,将某河物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没成想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诉讼被驳回后,某特家具公司并未放弃,仍一直向某河物流公司施压。在得知某特家具公司是想将土地转租给他人提升土地价值后,某河物流公司怨气更深,认为某特家具公司“过河拆桥”,遂于今年6月10日向法院起诉,将某特家具公司送上被告席,诉其违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大岭山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异常复杂,且涉及到社区经济效益以及双方的既得利益,尤其是在当前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如何科学地解决这宗纠纷,或将为全市的类似纠纷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大岭山人民法庭经详细研讨后,认为司法判决很有可能无法达成双方预期利益,科学有效地调解是解决这宗纠纷的最佳途径,遂将该案委派给了特邀调解员团队工作室的“黄金搭档”李少华与陈锋泰两位调解员。
▲双方握手言和
双方达成谅解和平分手
8月27日,李少华与陈锋泰组织了双方面对面调解,某河物流公司提出要720万元的补偿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某特家具公司则认为某河物流公司“趁火打劫”,由于双方积怨已深,调解陷入僵局,李少华与陈锋泰及时采用“背对背”调解。
某河物流公司告诉李少华当前厂房租金与6年前已大幅上涨,提前9年结束合同另择场地经营,公司最少要多支付1000万元的场地租金费用,因此方才提出了补偿要求。某特家具公司则告诉陈锋泰,他们正在积极引入一个好项目,项目落地后,不仅能提高当地税收带动就业,还能带动周边片区的经济效应,并且某特家具公司也能获得更多的土地租金。
李少华与陈锋泰交换意见后,认真梳理了案情,将双方的争执核心归纳为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费用高低。为此,李少华与陈锋泰分别从法理、利益以及社会效应等三个层面,做双方工作,从事法律工作的陈锋泰为双方认真核算了继续诉讼的成本,以及最有可能的判决方向,得出了继续诉讼将导致双方均得不偿失的结论,当即就得到了双方的认同。李少华趁热打铁,以旁观者的身份,分别向当事人双方道出了各自的难处,最终让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放下争执达成和解,以某河物流公司将补偿诉求降低至475万元,提前结束合同。
全媒体记者 王子玺 尹金钟/文
第二人民法院供图
编辑/黄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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